
北京時間11月20日下午,足協發布公告,各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
各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
依據《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精神和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各職業俱樂部的財務工作,有效降低職業俱樂部的運營成本,中國足球協會于2018年印發了《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規程(2019 年版)》和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2019-2021)。
為持續提高俱樂部的財務健康水平,促進各級職業聯賽的繁榮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實際情況,中國足球協會將進一步完善財務監管的有關政策及各級聯賽俱樂部的

財務約定指標。經研究,現決定各職業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
具體要求如下:
一、暫緩簽署合同的內容及對象
各中超俱樂部、中甲俱樂部和中乙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簽協議、新簽合同和續約合同
在去年,中國足協曾出臺“工資帽”以限制俱樂部盲目投資、薪酬過高等情況。其中一項措施為:設置球員薪酬限額(薪酬帽),具體措施包括:設置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薪酬總額占總支出的比例限額。所有國內球員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稅前金額及新的標準重新簽訂。